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
注: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1、社保咨询台处领取《单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申请表》,一式两份。
2、补缴社保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审核。
3、补缴社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单位出具一份补缴说明书(说明补缴的原因,并保证以后按时帮员工缴纳),加盖公章。
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即可。
桂林社保局
服务热线: 0773-2827168
办公地址: 象山区环城西二路71号
官方网站: https://www.glrsj.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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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