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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04:4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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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永福县关于申报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一年一度灵活就业因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开始,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发[2021]

永福县关于申报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一年一度灵活就业因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开始,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为使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未公布之前,永福县按照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中70%档次缴纳执行。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止。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及缴费,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二、申报对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在我县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同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县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按3600元/年·人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300元/月·人)。

四、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社区工作站领取);

2.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社区工作站领取);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核实原件);

4.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实名登记;

5.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备查);

6.本人在(县建设银行)和(邮政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任何一家(银行卡);

7.灵活就业单位工作证明(上半年和下半年)或个人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终止、暂停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1)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2)注册开办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

(3)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或死亡的;

(4)未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工作站报告就业情况,进行就业登记的。

六、申报地点

请灵活就业人员到各自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申报。(由于原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公地点已拆迁,现搬迁到原永福县房管局二楼办公(永福县融媒体中心对面)。咨询电话:6909095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