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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育津贴支付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27 05:4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桂林生育津贴申请条件,生育津贴申请指南,桂林生育津贴支付服务指南

内容简介

一、申请条件在发生生育费用前,按时足额连续参保缴费9个月以上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一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参保或失业代缴的人员除外)。二、所需材料1.《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2.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3.医疗费

一、申请条件

在发生生育费用前,按时足额连续参保缴费9个月以上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一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参保或失业代缴的人员除外)。

二、所需材料

1.《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

3.医疗费用发票;

4.有诊疗经过描述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

5.参保单位的对公银行账户;

6.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7.结婚证。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四、办理方式:市医保中心2-5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0773-12345

七、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2.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3. 病历资料、发票及其对应的费用清单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应提供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5. 申报生育津贴时限为费用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