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9 09:2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桂林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桂林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桂林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方式,桂林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内容简介
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在桂林市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岗位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该项
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在桂林市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岗位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得申报此项补贴。
新增就业岗位是指当年12月份与上一年12月份相比,企业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
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
四、补贴的申领与发放
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年申报一次补贴。新增岗位数量、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额度分月进行核算。企业向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经办机构申请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申请表、新增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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