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桂林单位社保参保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1 18:2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桂林单位社保局,桂林社保登记,桂林单位社保参保登记指南

内容简介

(一)登记范围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登记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登记事项变更

(一)登记范围

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登记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登记事项变更需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更新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六证合一”系统中采集不到相关信息的新成立单位须提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批准成立证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银行开户资料(原件、复印件);

4、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增员表)(一式二份,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业务专用章,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须同时提供);

5、新参保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6、参保当月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复印件);

(注:1、用人单位须全员参保,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聘用的在册员工或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其他单位参保的,须提供参保缴费证明; 2、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缴纳标准

1、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如果职工系首次在该单位参保,则为员工起薪当月的工资)为基础,在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实行一年一核定。

2、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9%(执行时间为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个人缴纳比例8%;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执行时间为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个人缴纳比例0.5%;

4、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根据人社部公布的工伤保险行业分类表划分为一至八类即0.2%-1.9%不等,个人不用缴纳;

6、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用缴纳;

(四)参保人员变动申报时间

每月1—15日,每月申报一次(携带U盘拷贝电子报盘表格)。如单位无人员变动,可以与社保局签订自动托收协议,委托社保局托收社会保险费,但每年须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五)征缴方式

1、银行托收:从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按月托收,单位须按当月应交数确保银行账户留有足够余额。

2、银行代收:由单位携带社会保险征缴通知单到银行柜台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

温馨提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所需的相关表格均可下载。

联系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