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9 23:3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桂林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桂林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通行许可,桂林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通行许可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申报条件一)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2.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二)机动车经机动
一)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
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2.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二)机动车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在有效期内。
(一)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
(二)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三)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四)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六)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一)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是否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一致;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查中文翻译文本。属于载货汽车、挂车的,还应当审查车辆外廓尺寸等是否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审查《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查中文翻译文本,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审查我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按规定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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